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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人春秋

重庆历史名人廉政故事(五):勤俭清廉董必武

2020-10-28 来源: 重庆历史名人馆 阅读: 1524
      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战略思想,倡导廉洁从政之风,我馆网站推出“重庆历史名人廉政故事”专题,深入挖掘重庆历史名人先进事迹中蕴含的廉政文化,弘扬中华民族崇廉尚廉、向善向上的传统优良作风。
       本期为大家介绍董必武的廉政事迹。
 
       董必武(1886—1975),字洁畲,号壁伍,湖北黄安(今红安)人,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,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,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,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,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,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。1921 年,董必武作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参加中共“一大”,参与起草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决议;抗战时期从事统战工作;建国后曾任新中国副主席,也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人之一。他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呕心沥血,作出了不朽的贡献,却从不以党和国家的“元老”自居,总是把自己比作“配角”“老牛”。他一生都以“甘为民仆耻为官”和“新功未建惭高坐”为座右铭,并以此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,堪称艰苦朴素、清正廉洁的典范。
       “正人先正己”,董必武不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,总是时时处处严以律己,身正为范,作出表率。
       1935 年,董必武担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时,住在陕北延安,生活条件十分艰苦。他不讲职位高低,不讲条件待遇,处处以身作则。他和教务主任共用一张桌子、一条长板凳办公,合用一张硬板床睡觉。“七七事变”爆发后,他肩负着党的统战工作重任,长期与国民党上层人士打交道。身边的工作人员认为,董必武的衣着不应该比他们寒酸。董必武却说:“我们共产党人,是要革命,不是要讲阔气,同国民党比,要比革命,比谁是真正为亿万中国人民谋利益,比谁能得到中国劳苦大众的拥护。我们每花一分钱,都要想到解放区人民的艰苦生活,想到敌占区人民逃荒要饭的惨景。”
 
1936年6月时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的董必武
 
       1941 年,受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反共高潮的影响,重庆红岩村八路军办事处的生活条件极其艰难。办事处的财务工作重担由时任中共南方局常委、统战工作委员会书记董必武掌管。为了维持办事处机关的正常运转,董必武在繁重工作的同时,对办事处机关的伙食开支严格管理和监督,决不乱花一分钱。有一次,月底结算伙食费时,账面上有六角钱的开支平不了。为此,董必武十分自责,他对身边的同志说:“我们党的经费来得不容易,每分每厘都是同志们用血汗甚至生命换来的,我们只有精打细算的责任,没有浪费铺张的权力。”之后,董必武执意在机关大会上作了检查,并亲自向党中央写了检讨信。
       为6角钱做检讨这件事过去了近半个世纪后,当年与董必武共事的革命同志仍记忆犹新。1985年10月,邓颖超重返重庆,会见抗战时期在红岩村工作过的部分老同志们,还共同回忆起了这件往事。当年南方局办事处招待所所长杨继干深情地说:“当时每个月的开支账都由董老核查。有一次,有六角钱报不了账,董老在大会上作了检查,还给党中央写了检讨。解放后我去北京看董老时还提起这件事哩。”邓颖超也不无感慨地说:“这事我记得。那时为了六角钱董老都作检讨,现在有的人浪费国家资产几万元、几十万元、几百万元、几千万元都不心疼呀!”
 
       1940年,董必武(左一)与周恩来(右一)、邓颖超(右二)在重庆八路军办事处接见印度社会活动家查达帕达伊亚夫人(左二)。
 
       1946年2月,(左起)吴玉章、陆定一、周恩来、邓颖超、董必武、王若飞、秦邦宪在重庆。
 
       董必武说过:“人民是主人,而政府干部都是长工。”董必武的人生观就是立党为公,无私奉献,把为人民谋利益、谋幸福当作人生的快乐。他不仅对自己严格要求,也对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约法三章:1、不许向地方上要东西;2、不许假借自己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特殊化活动;3、不许接受礼物。每逢组织上安排新同志到他身边工作,他都要当面讲清这三条规矩。
       1954年9月,董必武率中国代表团赴保加利亚参加其国庆节。往返的路上,他从坐飞机、住宾馆以及吃饭都强调节约外汇。保加利亚政府送给中国代表团每个团员3000列弗、每个随员2000列弗作为零用钱,大家想用这些钱买点纪念品,随团去的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阎宝航也说:“这点零用钱可以分给个人。”董必武却严肃地说:“这批钱不能分给个人,要交给大使馆,为国家节省点外汇。”他进一步解释:“这次我们出国,制服装,买礼品,坐飞机,住宾馆,花了国家很多钱。不要忘了我们革命刚胜利不久,经济还很困难,群众生活还很苦。再说,我们不能忘记过去,早在江西苏区时,党中央就提出‘节省每一个铜板闹革命’,这种精神不能丢!现在我们是执政党了,更要强调廉洁奉公,把一切可以节省下来的钱,都用到经济建设上去!”代表团的同志们虽然没有得到这钱,却受到了一次比金钱更宝贵的教育。
       1964 年,董必武到旅顺海军基地视察,他看到海军装备精良、训练有素,心情不错,还吟了诗。到了午饭时间,董必武走进餐厅,发现餐桌上摆满了名酒名菜,便不声不响地上楼回到了自己休息的房间,闭门不出。部队方面不知是哪里招待不周,站在董必武房间门口面面相觑,手足无措。过了好久,秘书推开门出来说:“中央明文规定,待客不得大摆宴席,董老很生气,说不把名酒和名菜撤掉,今天的午饭他就不吃了。”海军基地的领导急忙进去向董必武解释,说:“我们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准备,就只有一些海味。那是不花钱的,是战士们从海里打捞上来的,给我们改善改善生活。大海嘛,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,靠海吃海,这不算是浪费。”董必武并没有被说服,他表示,他应按国家对领导人的要求来要求自己,至于战士们改善生活,他不反对。作为部队领导,应该把改善战士生活放在首位,但改善生活与摆宴席是两回事。这样搞,会吃坏作风的,这样的宴席他是坐不住的。基地领导只得把名酒和名菜撤走,只留下了少量海鲜,董必武这才答应下楼吃饭。
 
董必武书法作品
 
       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之一,在工作中,董必武廉洁奉公,严于律已;在生活和家庭方面,他也一直保持着艰苦朴素、勤俭清廉的优良作风。董必武曾题写过这样一句话:“民生在勤勤则不匮,性习于俭俭以养廉。”这正是他淡泊、简朴的生活写照。他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置办过一个针线包,战斗间隙用来补衣修鞋,建国后仍保存在家中。一条毛巾先用来洗脸,旧了就用来擦手,再破旧了就中间剪开两头接上用来擦脚。他喜欢书法,工作、会议之余经常练字,可他从不肯用白纸、宣纸,总是用些旧报纸,大楷写了写中楷,中楷缝里插小楷,把一张报纸写得密密麻麻。他的另一爱好是作诗,从1939 年到1975 年,共写诗1300 余首,这些诗的草稿都写在旧信封、旧日历、过时的请柬及各种形状的废纸上。他用的毛笔,笔头掉了也舍不得扔,用胶粘在笔杆上,或用线捆在笔杆上继续使用。身边的工作人员见状,劝他扔掉旧笔,他却解释说:“一支笔,一片纸,一把牙刷,不值多少钱。可是,我们是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,每个人浪费一点,几亿人加到一起决不是个小数字。社会财富,大家都要爱惜呀!”
 
董必武(左二)和家人在一起
 
       1957年,董老做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住在北京钟鼓楼后一个十分气派的昔日王府大院里。由于离“高院”远,董老决定搬至离单 位较近的中南海的旧房子里居住。儿女们不同意,董必武耐心解释说:“为我一个人,要有警卫排,要烧锅炉,要煤,要人跑这么远送文件,上班要坐很长一段距离的汽车,要用掉不少汽油。搬到中南海,这些都解决了,为国家节省了人力财力……我们国家还穷啊!”
       1969 年,董必武的小儿子董良翮高中毕业,已83 岁高龄的董必武对小儿子的就业问题这样要求:“干部子女不能特殊,良翮还是下乡插队去!”于是,董良翮被安排到河北省晋县某大队插队落户。临行前,董必武把自己的一条在战争中用了多年、打着补丁的旧毛巾送给小儿子,叮嘱他说:“你是革命的后代,要严格要求自己,生活上要艰苦朴素,和群众同甘共苦,决不能高人一等!”“你不能当特殊农民,要做一个普通农民。你要听老农的话,听队长的话。”董良翮到农村后,董必武继续对儿子进行安心在农村劳动的教育,打消了他想离开农村去当兵的念头。在董良翮担任大队干部后,董必武曾让儿子把同他一起出差来京的干部请到家中,对这些公社、大队干部说:“你们要帮助良翮,他还年轻,工作上要向你们学习,你们经验丰富,当他的老师,教育他在农村好好工作,参加农业劳动,让他还是当一位普通农民好。”
       在和平建设年代,董必武有相当长时间从事政法和监察工作,是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缔造者之一。在努力探索和建立、健全我国司法制度的同时,他也较早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。目睹革命胜利后一些干部居功自傲,脱离群众,甚至以权谋私、违法乱纪的行为,董必武提出应当高度重视维护国家的法律和法制,还主张强化党的纪律,从严治党。他说:“有的人自命特殊,以为法制是管老百姓的,而自己可以超越于法制之外。”“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律的人,不管他现在的地位多高,过去的功劳多大,必须一律追究法律责任。” “除受到党纪制裁外,应比群众犯法加等治罪。”“党员犯法,加等治罪。这不是表示我们党的严酷,而是表示我们党的大公无私。党决不包庇坏人,党决不容许在社会上有特权阶级。”这些都是董必武廉政思想的有力体现。
       从董必武同志勤俭清廉的人生历程中,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老一辈革命家的高风亮节和高尚情操。他的廉政事迹和廉政思想,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