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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人春秋

明代两朝礼部尚书刘岌

2023-11-08 来源: 重庆历史名人馆 阅读: 254

文/汪树权

 

刘岌(1421—1505),字凌云,明代四川涪州(今重庆市涪陵区)人。刘岌的祖先是明初随明朝大军进入涪陵的军人,世代为戎籍(即祖先直至他本人及家人的户籍都隶属军籍)。按照明朝的规定,戎籍子弟原则上都是军队战士,总体上实行世袭制,除了必须要子承父业的那位子弟,其余的也可以读书识字,可以在卫所所在地参加科举考试,与乡籍享受同等待遇。刘岌享受的是与涪陵籍读书人同等的待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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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乾隆年间《涪州志》对刘岌为“涪州乡贤”的记载及刘岌诗作《和新建致远亭》

 

景泰元年(1450年),刘岌参加科举考试,中举人;景泰五年(1454年),中三甲第149名进士,步入仕途。

明天顺元年(1457年)六月,刘岌任吏部验封司主事;天顺七年(1463年)六月,升任吏部员外郎。不久,刘岌因父丧丁忧回乡。守丧期满后,改任户部郎中。任职期间,他十分勤奋,认真负责。

明成化二年(1466年),在官员考核中,刘岌获得了“清、勤、慎”,即清廉、勤劳、谨慎的最高评价。成化五年(1469年)五月,户部郎中刘岌奉命以册封副使身份参与了系列册封活动。当时,担任册封正使的是隆平侯张祐、驸马都尉周景、富阳伯李舆、怀柔伯施鉴、保定伯孟昂,担任册封副使的还有工科给事中陈峻、户科给事中邓山、刑科给事中王谊、礼部署郎中事员外郎彭彦充。他们代天子册封河南登封县主簿马清的女儿为伊王妃、晋王第四子奇瀴为襄阴王、韩王第三子偕灊为彰化王、岷王第三子膺锟为充城王、河南祥符县致仕佥事李彬之女为上洛王妃、西城兵马副指挥梁玘的长女为鲁阳王妃、西城兵马副指挥任贤的长女为内乡王妃。

成化九年(1473年)八月,刘岌由吏部郎中升为太常寺少卿,协助太常寺卿掌礼乐、郊庙、社稷之事,总郊社、太乐、鼓吹、太医、太卜、廪牺、诸祠庙等署。

成化十一年(1475年)七月九日开始,京城出现了“妖眚”事件。京师西城有一个怪物晚上出来,四处咬人,那怪物全身漆黑,人们去追它,又追不上,京城一片恐慌。此事发生了十多天,没有人敢向皇帝建言。刘岌第一个站出来,向皇帝提出建议,宪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予以嘉奖。宪宗下诏命刘岌为京城“妖眚”事件到京都城隍庙祭祀城隍之神,并代宪宗宣读诏书。宪宗又在宫内祭告天地。很久以后“妖眚”事件才平息。后来证实,所谓“妖眚”事件,乃是控制西厂的宦官汪直、宪宗的近臣梁方等人弄权,伙同僧人继晓、方士李孜省、边关将领王越等人在宫中制造的混乱。

成化十三年(1477年),刘岌升任太常寺卿。成化十四年(1478年)秋,身为太常寺卿的刘岌奏请修缮天坛、地坛的斋宫、神厨,得到皇帝应准。在维修过程中,有人以坛垣外不清洁、有辱神灵为名,告刘岌等人的御状。皇帝收到状子后,要求礼部让太常寺彻查。太常寺认为是有人诬告,并反过来向皇帝参奏了告状者。同时,太子少保、礼部尚书邹干及身为太常寺卿的刘岌也主动向皇帝承认天坛、地坛维修工程有管理不善之处,因而得到了皇帝的原谅。

成化十七年(1481年)一月,刘岌由太常寺卿升任礼部左侍郎,仍掌管太常寺事务。次年十一月,刘岌由掌太常寺事、礼部左侍郎升任礼部尚书。刘岌除打理礼部全局外,依然兼掌太常寺事务,足见皇帝对刘岌的器重。

刘岌在礼部任职时间较长,掌管太常寺事务的时间也较久,所掌者皆是国家礼乐大事,加之刘岌体态魁梧、相貌堂堂、声音洪亮、言辞通畅、克勤克俭,所以宪宗皇帝对他十分信任,恩宠有加。

刘岌对于自己的戎籍身份始终不能释怀。成化二十年(1484年)八月,刘岌上书宪宗,请求免除他自己及其堂弟、在太医院供职的医士刘崟的戎籍,宪宗恩准,并命兵部除去他们的戎籍。同年十一月,宪宗下诏书,任命礼部尚书刘岌与户部尚书殷谦、兵部尚书张鹏、刑部尚书张蓥、工部尚书刘昭、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等人为太子少保,负责教导太子。刘岌成为朝廷的一品大员。

成化二十一年(1485年)八月,刘岌上书,请求皇帝准许他回家乡涪陵省视去世先人的坟墓,得到皇帝恩准。刘岌回到涪陵后,因生病,一直滞留未返京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,已经超过了请假期限的刘岌仍在家乡养病。当年六月,吏部奉皇帝之命,专门移文四川巡按御史,要求其专程前往涪陵了解查看刘岌是否真的有病在身。在皇帝和御史一再催促下,刘岌只好回京。

刘岌回到北京后,掌太常寺事、礼部左侍郎丁永中等上奏说:近三年来,礼部尚书刘岌以祭扫先人墓去任,离职回乡,我们奉旨署掌寺印,管理礼部事务。现在刘岌已经回来了,应该将寺印交给他,让刘岌官复原职。按照明朝的官吏管理法规,宪宗本来要就刘岌超过假期过久一事追究治罪,但因刘岌的确有病在身,加上接到了丁永中等人的奏章,也就原谅了他,而且答应丁永中等人的请求,让刘岌继续担任礼部尚书之职。

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八月,宪宗驾崩,孝宗朱祐樘继位,改年号为“弘治”。九月,刘岌上书孝宗皇帝,以有足病行动不便为由请求致仕(退休)还乡。刚刚继承皇位的孝宗正是用人之际,不许他致仕。

明弘治元年(1488年)二月,刘岌受命与太傅兼太子太师保国公朱永、襄城侯李瑾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恕、太子太保兵部尚书余子俊、户部尚书李敏、太子少保周洪谟等人一起,为皇帝分章讲解宋代理学家周敦颐所著《通书》。

刘岌在孝宗皇帝登基时上奏请求致仕被拒后,又因病多次上书请求致仕。弘治二年(1489年)五月,刘岌再次上书乞求致仕,终于得到皇帝恩准,同意他致仕回乡休养,并命各地驿站予以车马、有关部门每月供米二石、派给夫役四人优待——刘岌享受了非常高的待遇。

刘岌退休归乡后,深居简出、行事谨慎,待人恭谨、谦和可亲,且时常身着平民寒素衣装,给乡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,乡人甚为敬佩。

弘治十三年(1500年)四月,刘岌上书请求孝宗皇帝同意将他刚满12岁的儿子刘旻送入国子监读书。孝宗于是给礼部下诏,要求礼部将刘岌所请记录在案,待刘旻出幼,依制让刘旻直接入国子监就读。

弘治十八年(1505年)八月,刘岌病故于涪州,享年85岁,葬于今涪陵区李渡街道梨园村四组,墓已被毁,其后人为他立有墓碑。皇帝赐祭葬,刘岌享受“谕祭”“谕葬”最高规格待遇。涪州人爱其德才,公推他为乡贤,春秋崇祀。

武宗正德十年(1515年),明朝廷荫故礼部尚书刘岌之子刘旻为国子监生,刘岌遗愿得偿。

刘岌善文工书,所著诗文大都散失。《涪州志》录有其代表诗作《和新建致远亭》;《刘氏宗谱》录有刘岌所书《北岩饯游记》;涪州城南“大龙桥”名为其所题。

(本文图片提供/汪树权)